一、面临的形势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监督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审计委员会正式组建,2018年5月,习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明确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教育部门对高校内审提出新要求
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2020年4月,教育部发布第47号令,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执行16年之久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提出了新时代教育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同年8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教审〔2020〕1号),对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三)学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新需求
随着教育财政部门对学校财政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未来一段时期学校经费总量会逐年增加,资产规模会逐年扩大,新开工、续建和维修工程总量还会维持在较高水平,加强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内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从近年巡视情况看,对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关注度在持续提升。学校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维护学校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国家新要求和学校新需求下,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审计力量不足,业务能力受限,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审计业务范围较窄,审计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审计站位不高,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在未来五年内,迎接挑战,抢抓机遇,优化资源,科学布局,实现学校内审计工作与学校发展同频共振,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47号)、《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教审〔2020〕1号)要求,适应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新需要,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扩大审计覆盖面,突出审计重点,强化整改落实,实现对“三公经费”、建设工程、国有资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推进对重大项目的绩效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大学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学校中心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审计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重视揭示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既要揭示问题,又要善于解决问题,还要注重研究如何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发生,避免屡审屡犯。发挥好审计预警作用,防患于未然。增强审计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及时打“预防针”、敲“警示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
(三)发展目标
1.巩固基础。巩固深化以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预算编制与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为代表的基础审计业务,坚守全面审计总格局,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对公务支出、建设工程、国有资产、合同履行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定点施治、突出成效。
3.拓宽领域。积极拓宽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全新审计领域,查找改革瓶颈和问题根源,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4.强化整改。狠抓整改落实,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真审真改、不走过场。
5.加强力量。配优内部审计人员,充分用好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预算管理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提前介入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内部机构和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建立健全由组织、纪检、巡察、人事、财务、资产、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关口”前移,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统筹做好内管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逐步扩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三)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管控工程建设风险
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依托社会中介机构,扩大工程结算和决算委托审计范围,坚持开工前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强经济合同履行审计,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加大对合同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核力度,对重大合同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追踪考评。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资产管理审计。重点审计资产的招标、配置、使用、处置和对外投资是否合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六)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结合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内部控制审计。定期检查单位层面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调研学校各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和机制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审计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内控信息化建设,促进标本兼治。
(七)开展重要政策跟踪审计,更好服务改革发展
对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着力监督检查学校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促进改革目标完成和政策落地生根。
(八)加强审计整改清零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对于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后续审计,确保审计整改清零,要坚决防止改了再犯或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杜绝虚假整改。建立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使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整改形成制度化的闭环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成立审计委员会,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审计处要经常、主动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审计工作。
(二)强化组织
完善内审机构和人员设置,保证审计工作经费。通过向第三方购买审计服务(巧用外力)、聘用兼职审计人员以及整合审计项目(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关联审计项目统筹安排,实现一次进点产生多个审计成果);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创新方式
进一步前移审计关口,加大对重要经济业务决策、立项、招标等环节的审计介入和监控力度;进一步增强业务协同,强化与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控制建设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扩大对外委托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审计信息化程度,打造“人防+技防”的现代审计新格局。
(四)完善制度
结合学校升本后的实际情况,启动新一轮审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高起点筹划、高质量落实。厘清内部审计的责任边界,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